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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 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
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属于培训这一方的责任的,依法由驾校承担赔偿责任,培训的学员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属于对方的责任,则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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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培训活动,主要是指驾驶员培训学校对驾驶员的培训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这种情况由训练机构负责。
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属于培训这一方的责任的,依法由驾校承担赔偿责任,培训的学员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属于对方的责任,则依法由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在参加培训前是否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有关于培训期的说明。培训分两种,一种是岗前培训,意思培训是入职的前提,如果培训不合格公司有权不予录用,那么这种培训是不需要支付工资的。另一种是入职培训,入职培训属于试用期范围,劳动者在此期间也是有工资的,其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过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的话,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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