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刑法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几种情形中将恶意透支列入其中。 何谓恶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
我国刑法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几种情形中将恶意透支列入其中。 何谓恶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信用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银行信用卡)人为了将透支款项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也没有能力偿还,在行为上采取潜逃的方式躲避债务的透支行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属于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规定,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利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诈骗犯罪活动,行为人在主观上应当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行为上表现为拒不偿还透支款或者在大量透支后潜逃、隐瞒身份,以逃避还款责任。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行为人具有不同的主观故意,在客观表现上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前者的行为人是为了先用后还,届时将归还透支款和利息;而后者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也没有能力偿还,因此,在行为上表现如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根据本款规定,信用卡诈骗必须是“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数额较大”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主要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条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建议联系银行,取得银行谅解,签订还款协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406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