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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内地居民结婚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一般而言,是拿着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还有三张大二...
随着国际交往的增加,越来越多的跨国婚姻。在我国,婚姻登记的规定主要是《婚姻登记条例》。根据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mainland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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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七条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提供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并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双方都不是本地户籍,就不能在本地办理婚姻登记,需要回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 第二,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有: 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提供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并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双方都不是本地户籍,就不能在本地办理婚姻登记,需要回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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