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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
1、男职工将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配偶无固定收入来源及以下生育材料带到当地生育保险管理处;2、中心办理生育保险报销;3、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审核男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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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纳了生育保险在10个月以上,就可以享受生育费用报销。如果没有缴纳或缴纳时间不足,则由自己承担费用。 2、将生育费用交给单位人事部门,人事部门会按规定办理生育费用报销手续,获批后直接将钱汇到单位,单位直接发放给个人。 3、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建议不要用医保卡,用医保卡的钱支付生育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报销费用。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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