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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另一种是由罪犯服刑地的监狱局决定的。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监外执行所需手续:在监狱服刑的有期徒刑犯,发现自己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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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社区矫正实施方法》第九条规定,司法所应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综合评价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状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教育和援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第十一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定期向司法所汇报遵纪守法,接受监管,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情况。发生住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化和接触对矫正产生不良影响的,社区矫正人员应立即报告。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办理监外执行需要的时间不固定,看审批单位的工作效率,法律上没有时间限制的。 监外执行一般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 所以,监外执行需要多部门的配合工作,批准时间不固定。
监外执行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方式,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拘役的罪犯不适合监禁的特殊原因,因此可以依法在监外执行刑罚。那么,监外执行最多可以持续几年?《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有前款第二项规定,可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计入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时,如果刑期未满,仍进行监外执行;如果刑期届满,应及时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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