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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不住在农村的话,户籍本身在这个农村的话,就不会形成空房子。征地补偿配置方案确定时已经有征地户口的,有征地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
1.我国农村有土地使用证。 2.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3.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 4.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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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正式国家发的产权证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丈夫、子女、父母都有继承权。按人头均分。如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只有同户籍的有权继承(使用权)。如果想把名字改为儿子的,由户主和儿子到房屋备案单位办理即可。
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申、批标准):一户一宅且从未以本人的名义申请过宅基地等,具体可以参看《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7条、9条的规定;申请该项时,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等,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再由村集体负责上报申批。《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第九条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一)年龄未满十八岁的;(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您提到的“是否享有农村房产继承权”与“是否具有农村户口”是两个问题,两者之间不是必然的联系。“是否享有农村房产继承权”主要看身份关系,即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继承关系,如“父子关系”“遗嘱”、“遗赠”等,如果存在法定继承关系,就享有房屋继承权,而不是看“户口”。 至于您提到的“农村户口”问题,因为涉及到农村房屋下面的“宅基地”问题,因此法律规定,“宅基地”只是针对“农村户口”即村民而言的,具有“城市户口”的城里人是不能申请宅基地的。 如您所提,户口迁回农村后,是不会因此丧失继承权,遇到拆迁,主要看房屋的所有权人或继承人,另外村里拆迁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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