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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专项经费发放福利分文未取也犯罪吗

2022-06-11
1.只要达到法定数额,当然属于犯罪。因为这属于挪用公款,是《刑法》处罚的对象。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挪作他用,即使不是为了自己,如果没有及时归还也涉嫌犯罪。 2.《刑法》规定: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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