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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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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就是关于法定赔偿的规定,其内容是“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商标侵权赔偿多少不好说,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商标侵权根据侵权情况不同,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情节严重的、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金额也不同,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资料,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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