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 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需要进行主体资格审查;要了解工程范围;了解建设工期,明确开工、竣工日期;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设计是否按照国家图纸标准建造;材料的质量保证等。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方法: ①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②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注意是经盖章的验收报告的时间,不是竣工验收备案日期,因为竣工验收备案是由建设单位来报送); ③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④未经过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几种影响工期的因素 1、施工许可证: ①如未取得且未施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作为开工日期; ②但如未取得且已经施工,则一般以施工开始日为开工日期。 2、拖欠工程款 拖欠工程款且导致停工或缓慢施工,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拖欠工程款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1.对方如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者对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2.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3.争取取得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合同文本一般都为多页打印,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以免出现合同文本被部分替换的争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