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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举报。 投诉举报时,注意说明医疗机构的名称、详尽的地址...
您应是碰上传说中的医托了,本律师建议您采用以下方法进行维权,以切实打击此类违法医疗行为:一、保留证据并报警(电话:110),由公安部门依法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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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卫计委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医疗事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是因为药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事故,还可以向当地食荺监局以及公安食药监大队投诉举报,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您应是碰上传说中的医托了,本律师建议您采用以下方法进行维权,以切实打击此类违法医疗行为:一、保留证据并报警(电话:110),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二、针对部分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如果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就是“黑诊所”,属于非法医疗机构,您可向当地城管局投诉,由当地城管执法队予以清理取缔,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您可以向当地卫生局投诉,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查处,追究有关医生和医院的责任。投诉举报时,注意说明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名称、详细的地址以及可能存在的违法事实。
一、打击非法行医可以向以下部门举报: 当地卫生局、卫生防疫站、工商局,派出所。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 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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