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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关于变更抚养权的问题,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且有下列情形:(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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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综上所述,重庆市民办离婚手续的时候,如果孩子还没有成年,归一方抚养后,对方要支付抚养费来承担自己的义务。抚养费一般都是按月支付,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数额,或者简单的用一方的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确定抚养费。
通常情况下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但是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起诉离婚,具体规定如下:《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根据《婚姻家庭司法解释》第五十六条,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 (3)8岁以上的子女愿意与对方生活,对方有抚养能力; (4)需要变更的其他正当理由。 在实践中,如果没有上述特殊情况,只是想用心血来潮这样改变,基本上不容易成功。所以姐妹们,第一步很重要!小孩,离婚时能抢就全力抢到手,抢不到,那就好好挣钱,多陪陪小孩,等小孩八岁了,再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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