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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须在判决裁定生效的十日到时当地司法局报到,再根据司法局的要求三日内到居住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
很重要。按规定是一定要去的。一般缓刑期间,不仅仅是没有犯罪就可以,还应该接受一定程度的思想教育。社区矫正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教育手段,国外早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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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缓刑,不到社区矫正机关报到的,由县级司法局应当给予警告。如果超过一个月仍不报到的,由司法局提请法院撤销缓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的,会被收监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一)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二)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三)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四)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五)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六)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潍坊市高新区,缓刑,去当地考察机关即高新区司法局报到。《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根据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应当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裁定生效日或离开监狱日起10天内向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立即办理登记接受手续,通知其3天内向指定司法机关接受社区矫正。被判缓刑的人在司法所报告后,司法所根据被判刑的刑罚种类、犯罪状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教育和援助措施。社区矫正人员应根据司法所的通知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仔细了解社区矫正安排,遵守相关规定。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社区矫正人员没有按时报告,或者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督,超过一个月,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将向原审判人民法院提出取消缓期执行的建议。综上所述,缓刑期间要了解社区矫正计划,接受社区矫正,遵守有关要求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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