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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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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的法律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的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依照《刑法》的规定行为人除了实施上述四种行为之一以外还必须具备数额较大的要件。如果数额不大即使有上述行为也属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至于什么是“数额较大”目前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但根据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是指5111元以上。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起点可以参照此规定以5111元为宜。因此你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种,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参照《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持卡人在银行交保证金的,其恶意透支的数额以超出保证金的数额计算。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所以你的情况尚不构成犯罪。但建议您尽快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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