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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陪产假10天。如果夫妻是异地,陪产假可以是20天。根据《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20天...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取消20天的晚婚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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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60天。法律规定:《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7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儿童的夫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给予以下报酬:(1)女性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2)男性享受10天护理假的夫妇异地生活的,护理假期为20天。员工在预付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在职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关于安徽省陪产假多少天,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十九条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给予晚婚、晚育的职工以下奖励: 1、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 2、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 3、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安徽的产假至多有158天。国家对女职工规定的产假是98天,而当地对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增加了产假和陪产假,其中增加的产假是60天,而陪产假一般是10天,如果夫妻异地生活的,陪产假是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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