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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
你单位转制成私企后,你作为该企业的主管会计,身份也转变了,不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而你不符合贪污罪的主体条件,不能构成贪污罪。从你介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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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涉嫌罪名: 根据主体身份的不同,可能涉嫌职务侵占或贪污,不同罪名有不同的量刑处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以及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本案中,律师介入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调查及辩护,一是需调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到底属于职务侵占还是贪污;二是需调查犯罪嫌疑人是否有侵占公司财物;三是需调查犯罪嫌疑人是否利用职权,以及如何利用职权,被侵占的公司财物的价值是多少,有哪些证据可以证实;四是该案件是一人作案还是有他人配合作案,各作案人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等如何划分等。 以上问题未查清之前,其量刑都无法进行判断。
私人企业贪污数额达到五千元以上的,按职务侵占罪追诉量刑,而不是贪污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私营企业工人贪污的罪名是职务侵占。2、根据《刑法》第271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上,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如果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那么就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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