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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赔偿金额没有统一的规定,需根据实际损失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人身权利受到损害一般可以请求的赔偿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1、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2、如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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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机动车没有付任何责任的话,那么赔偿数额也会相应的减小,因为此时赔偿责任主要在对方,自己只需要付一小部分的责任就可以了,在此时如果造成了伤亡的话,最高限额是11000元,如果没有伤亡,仅是出现了受伤住院,在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之内就可以了,最高是1000元,如果只是存在着财产性的损失赔偿的话,额度就会更小了,只有100元。 2.不管是按照什么样的额度赔付,都没有必要一次性赔付到最高额,因为只有在极严重的情况下,才有必要使用最高额,具体情况还是要由保险公司对于责任事故作出一个具体的划分,如果需要赔付多一点的话,那么就可以在这个限度之内稍微多一点,如果不需要,情节比较轻微的话,就可以稍微赔付的低一点。
交警只对交通事故中的事故责任做判断,不对事故以外的其他人(乘车人除外)的法律责任做判断,当然其他人在事故中不负事故责任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公司、单位、车主以及其他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个人都是一些比较常见的连带责任主体,一旦负有连带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就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事故是在浙江-绍兴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中要承担次要责任原因有两点:一是本身在事故中存在过错;二是事故中有弱势群体,需要照顾对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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