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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对个人重大疾病医药费报销是有好处的,关于医药费报销如下,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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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有属地原则,当事人的户口在哪里,就要回哪里报销; 2,当事人异地就医的,经过当地医疗定点医疗出具转诊证明等资料可以异地就医后,回本地报销; 3,具体的报销手续和流程可以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二,外地就诊报销的一般程序: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转诊转院结算: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医保住院需要报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医保卡,入院2日内到所住医院住院处办理联网审批登记手续,出院时即时报销。 医保卡住院时需要将持有的医保卡拿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相应的出入院登记手续。 在住院时,凭身份证明和医生入院安排,先在住院部缴纳押金住院。 然后带到病房时将医保卡交服务台,整个的医疗检查治疗过程当中就会把可以报销的药品器械与不可报销的进行区分。 将不可报销的进行缴费,现金结账,将可报销的部分予以记录,同时在出院时可以申报相应的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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