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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能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 (二)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有两大类:一是按照规...
公示催告的流程如下: 1、丧失票据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常为付款地法院)提出申请。为此应提交票据缮本或开列票据所记载的事项,并说明丧失票据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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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3、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5、公示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须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在公示催告期间要求撤回的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除人民法院做出除权判决,公示催告程序正当终结外,以下几种情形将引起公示催告程序的非正常终结: 1.在申报的期间没有人申报,或者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逾期不申请除权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2.公示催告期间申请撤回的,人民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3.在公示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未被驳回的,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 4.公示催告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5.支付人在接到停止支付的通知前已经对该票据支付的,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1)在人民法院公告之前,申请人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准许的,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2)在申报的期间没有人申报,或者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逾期不申请除权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3)公示催告期间申请撤回的,人民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4)在公示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未被驳回的,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 (5)公示催告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6)支付人在接到停止支付的通知前已经对该票据支付的,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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