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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住房公积金工资的基数应以国家统计局统计为口径,工资总额口径如下:行政机关人员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岗位津贴。事...
具体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还贷系数我不是很清楚,不过你可以在沈阳的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业务系统(简称“网厅”)上查看,它是是利用管理中心现有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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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是指已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债务,或者虽未进入上述程序但已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为不可避免的债务。这些所谓"不可避免"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 (1)债务人有违约的事实。 (2)债务人已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有促成债权人提起诉讼或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可能性。 (3)债务人投资失败或者有其他法律纠纷影响到该债务的履行能力而造成违约的可能性。 (4)债务人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失去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致使违约的可能性增加。 (5)其他能证明债务人违约可能性的事实。
1、公积金基数是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按照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2、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当年7月1日到下一年的6月30日)的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去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
1、公积金基数是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按照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2、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当年7月1日到下一年的6月30日)的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去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什么时候开始”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我国从1991年开始,在上海试行公积金制度,并很快在全国推开,公积金一半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半由职工个人缴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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