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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1、合同到期终止我方是否需要提前通知对方不再续签? 不需要。 我方该用什么方式取证?录音、录像、快件送达? 任何可以证明的方式都可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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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以及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委托合同终止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一、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合同终止有什么法律后果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三类:一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例如免除及合意解除等二是基于合同目的消灭,例如不能履行、清偿及混同等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合同的担保,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其他权利义务,如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负债字据为合同权利义务的证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给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失,不能返还,应向债权人出具债务消灭的字据,此字据应由公证机构等认证。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法》第92条)例如,离职的受雇人仍应为厂家或其雇主保守营业秘密房屋的出租人在租赁合同终止后仍应允许承租人在适当位置张贴移居启事等。当事人违反上述合同终止后的义务,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一)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 确定是因生产或工作的需要,可以续订合同,但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续订合同。 否则,所续订的合同是无效的,续订行为本身也是违法的; (二)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是源于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 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往往会给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带来损害,因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三)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 比如,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协商,不经劳动者签字,而是由他人代为办理。 通过这种方式续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企业会祸害无穷。劳动者一方一旦不承认续订合同的有效性,或采取不辞而别的行为,企业的损失无从追究。 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在原单位上班,未续签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原合同终止日起应支付双倍工资,如超过一年未签则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点需要用人单位特别注意。 劳动合同终止并不等于劳动关系消灭,可能因劳动合同续订、延长、事实劳动关系存在而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6]6号)第1条第2项规定,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通俗地说就是有书面通知且送达的,劳动争议发生,仲裁申请期限开始计算,劳动者必须在时效内主张权利;没有书面通知的,劳动争议未发生,劳动者可随时主张权利,这将导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不稳定。 因此,在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必须出具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且送达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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