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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不区分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待遇都一样 依据2013年1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10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除了医疗费和停工留薪...
应当是十级,最终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准。依据2013年1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10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除了医疗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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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10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 1、划分依据: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2、10级伤残鉴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 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 2)足背植皮面积100c2;(1 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 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 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07年工伤应该处理结束了。当时是否已经获得过工伤相关待遇?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级的,2011年7月1日起,按以下标准享受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按上述规定计发的标准低于201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伤残等级的月份数之积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 2、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由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4、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标准为18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现在法律对上海九级工伤赔偿标准2017有明确的规定: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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