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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推出土地确权,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农村对土地的稳定承包关系。确权之后,土地就有了“产权证”,上边会明确的标注承包农民的名字,承包范围,期限等...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以及农村二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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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什么是责任田?责任田是指将村集体所有耕地承包给农户,由农户自己负责耕种和管理,但不能随意买卖和挪作他用的田地。我们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你可以要求村集体将预留的机动地、依法开垦增加的地以及在你以前的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地承包给你,双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土地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所有人所有。即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不是给农民的补偿。至于村集体如何分配土地补偿款,通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2、对于土地征收中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归青苗或者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享有。即属于实际耕种土地的农民享有。 3、对于土地征收中的安置补助费,由享有安置权利的村民享有,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
不可以,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个人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农村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土地承包期限内,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再转租,但不可以买卖,同时,转租期限不超过剩余承包期限关于土地承包期未满出售问题,我的回答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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