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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
一、怎么认定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以国务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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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擅自进口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况下,才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当事人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的行为是故意的,严重污染环境的结果可能是当事人没有想到的,所以本罪属于过失犯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也就是说行为人对造成的严重危害后果主观是过失的,但是,对于未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是法律禁止的,行为人则是明知的。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造成森林或其它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死亡2500株以上; (二)造成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基本农田、保护林地、特殊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永久破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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