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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承包的土地经营权不能继承,但户内其他人可以继续经营。土地经营权由村集体确定,以户为单位承包,个人无所有权,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成为遗...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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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需要理清是家庭承包还是村外承包,然后才能厘清是否需要继承,以及承包区的转让。 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和以其他方式承包两种类型。 【承包权流转方式】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发生继承问题的。 家庭承包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进行的承包,以农户为承包单位,承包过程强调公平。通过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的某个或者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所以,只要家庭成员没有全部死亡或全家迁出,土地并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归其家庭其他成员共同经营.所以经营权应该属于兄弟三个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个家庭成员。因此,即便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就不会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的其他人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此外,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承包的土地也是不允许继承的,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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