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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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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的对象是社会风尚和公共秩序。尸体是本罪的行为对象。所谓尸体,是指自然人死后留下的尚未死亡的受害者的身体不是尸体:如果没有生命的尸体已经蜕化分离,则为遗骨或遗发,不能称为尸体。尸体,一个国家判例解释说,除了整个尸体,它还可以包括已经形成的死胎、尸体的部分和成为它的内容;所谓遗骨,是指根据传统祭祖和纪念习俗保留或应保留的死者骨骼。一些国家明确规定包括骨灰;其他国家(如日本、韩国等)也明确将本罪的行为对象扩大为遗发、殡葬等。本罪客观上表现为盗窃、侮辱、故意破坏尸体、尸骨和骨灰。盗窃尸体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尸体的行为,即采取他人不知道的方法,将尸体置于行为人自身的实际控制之下,使他人失去对身体的占有。例如,从坟墓、停尸房或任何其他放置尸体的地方秘密窃取尸体。
一、怎么认定盗窃侮辱尸体罪认定盗窃侮辱尸体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1、客体要件。本罪客体为社会风尚和公共秩序。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尸体。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侮辱尸体的行为。所渭盗窃尸体,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尸体的行为,即采取为他人所不知晓的方法将尸体置于行为人自己实际控制支配之下从而使他人丧失对身体的占有。如从坟墓中、停尸房或从其他任何放置尸体的场所秘密窃取尸体。即行为人主观上认识是秘密的,是为他人所不知的,至于客观上是否为他人所知,不影响秘密窃取的性质。所谓侮辱尸体,是直接对尸体施加凌辱等各种行为方式的概括,并不以公然为必要,可以是暴力行为,也可以是非暴力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盗窃、侮辱尸体者,不构成犯罪。二、盗窃侮辱尸体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要想认定盗窃侮辱尸体罪首先要对尸体有明确的认识。所谓尸体,指自然人死亡之后所遗留的躯体,尚未死亡的被害人的身体,不是尸体,无生命的尸体,如已蜕化分离的,则为遗骨或遗发,不能称为尸体,尸体不以完整无缺为必要。如果尸体已经腐烂成为尸骨,不能认为是本罪所讲的尸体。“尸体”应作广义上的理解,包括尸骨和遗骨。但是否包括尸体的蜕化残留物和变形腐化物,如骨灰、遗发等,则应依据行为人盗窃、侮辱该“尸体”能否产生严重的危害性后果为判断标准,在决定能否成立成立盗窃、侮辱尸体罪。因此,在判断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本罪时,所考虑的不应是行为人侵犯的行为对象是否属于存在争议的“尸体”,而应重点考虑该种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否为刑法规定该罪时所需要保护的客体。从这实质的一点出发,根据具体情况方能加以认定,掌握罪与非罪的界限。
刑法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罪的目的在于保护一定的社会秩序,维护我国公民思想意识中久以形成的伦理观念与道德准则。行为者实施盗窃,侮辱尸体的行为损害了尸体附着者承担死者的尊严,损害了与死者有一定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的相关人员的感情,利害关系者之间发生矛盾冲突,引起社会对此的非难和谴责,危害了一定的社会秩序和社会规范。在这种罪行中,行为者对死者尸体的非法侵犯实质上是对一定社会秩序和伦理道德观念的侵犯,是伤害社会风化的行为,表面上不是对尸体的盗窃和侮辱。因此,在判断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成本罪时,考虑的不是行为人侵权的行为对象是否属于有争议的尸体,而是应该重点考虑这种行为侵权的对象是否属于刑法规定此罪时需要保护的对象。从这个本质的一点来看,可以根据情况认定,把握犯罪和非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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