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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督机关对获假释的罪犯的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发现有判决宣告以前没有判决的漏罪;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又犯新罪;在假释考验期内...
假释期满后犯新罪的处理是对于新的犯罪行为进行一个立案处理,然后由法院来进行一个判决,毕竟假释的期间已经刑满释放了,那么就不能够再对原来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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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宣告。 根据《刑法》第86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监督机关对获假释的罪犯的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发现有判决宣告以前没有判决的漏罪;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又犯新罪;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机关规定的行为。在假释考试期内没有上述三种情况,考验期满,应宣告刑罚执行完毕。 在假释考验期内,如果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没有上述的情形,即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漏罪没有判决,没有严重的违法行为,假释考验期满的,就认为犯罪分子的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同时,有关方面应当向犯罪分子和当地群众、组织或其所在单位公开予以宣告假释期满、刑罚执行完毕。
1、对于申请了假释,考验期限届满后的犯罪分子的处理规定为:为没有违反假释规定的,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2、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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