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可以解除合同,但你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2、如果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就不能解除。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做出了许多限制,无法列举。比较集中的条款如下: 《劳动法》第29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以下六种情况下,即使女职工怀孕,单位还是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一种情况是“严重失职”。如果怀孕职工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者营私舞弊,而且由于上述两种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害,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种情况与第一种情况类似,属“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如怀孕职工经常有迟到、早退或其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当然,这里要注意,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全体职工公示。 第三种情况是“兼职影响本职工作”,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即便怀孕,同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种情况是在试用期间内。如果女职工是在试用期怀孕,单位可以随时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六种情况相对少见,但同样属于法律规定,即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这两种情况下,即便职工怀孕,用人单位同样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进行了更多的限制,如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职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分娩期和哺乳期……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单方面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如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营困难、破产等。此外,还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等情况。即使在工伤期间或其他应当保留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可以单方面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通常情况下,发生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也不可以解除。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0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652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