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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票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要去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通过后才可以抵扣。 2、如果购入汽车作为商品买卖,那可以开增值税专用...
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认证扣除。增值税普通发票本身没有认证,但并非所有普通发票都不能扣除。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人员发行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农产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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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修订) 第八条 纳税人购买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为进项税。下列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扣除:(1)卖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支付书中注明的增值税。 (3)购买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支付书外,按照农产品购买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购买价格和11%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外。进项税计算公式:进项税=购买价×扣除率。 (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买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国内房地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扣除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九条 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增值税扣除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第十条 以下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一)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用于简单的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二)购买异常损失的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运输服务; (三)购买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运输服务在产品和成品中损失异常;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可以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文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因此,纳税人取得的进项税额如符合上述规定可进行抵扣。一般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的,但是特殊的如收购农产品普通发票,运费普通发票等是可以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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