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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2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
农村户口考大学不加分,高考中少数民族考生会加分,其它加分政策各省情况各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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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二胎政策: 第十六条夫妻双方系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且为女孩的; (二)一方两代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一方系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兄弟姐妹均系农村居民,只一人具备生育能力,且只有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姐妹未收养子女的; (六)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子女均为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看看你们符合生二胎的政策吗。
” 第四十二条修改为:“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除享受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奖励和优待外,还享受下列优待: “(一)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信息、劳务输出等方面予以支持、优惠; “(二)组织劳务输出时优先照顾; “(三)对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四)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住院分娩制度时,政府给予补贴; “(五)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待。 “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已落实绝育措施的计划生育家庭,可以享受前款规定的优待。” 四十三条: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
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为险房确需翻建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房屋倒塌、灭失,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情况、提出意见的,房屋所有权人持原房屋产权证件、土地使用权证件以及有关证明文件,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按照原址、原面积、原高度的原则进行翻建。对属于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历史建筑的险房进行翻建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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