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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把车砸了的赔偿问题如下:1、如果是自然灾害只能自己承担;2、如果可以证明是街道管理不力可以索赔;3、因不可抗力造成大树折断砸毁车辆的,车...
因不可抗力造成大树折断砸毁车辆,如果车辆有保险,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没有保险或不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内,由车主自行承担。因维护管理失误等原因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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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要查明树倒下来的真实原因,是因为罕见大风导致(可以参看同时期,同地点是否有大量的类似树木倾倒的情况),还是因为树本身不牢固导致(枯死树木,树干已经受损,树冠过于庞大等),如果是前者,主人无需负责,是后者,主人因为没有采取加固、砍伐等必要措施,存在过错,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责任比例要根据过错的比重(导致树倒)确定。
1、若大风刮倒树木,砸坏当事人的房子的,若树木养护单位存在过失,则应当由养护单位对当事人进行赔偿。 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员工在下班途中自行摔伤,并不属于工伤事故,单位并不需要赔偿,需要员工本人承担费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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