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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案号的查询方式如下:1、到所在法院的网上服务平台查询;2、到法院人工或自助查询机查询;3、打法院服务电话12368查询或其他法院电话...
法院立案号是对所收上来的案件,按照性质的不同分别进行分类登记,登记的案件号码就是立案号。立案号的基本要素具体如下:1、收案的年度,按照公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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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给立案可能是因为不符合立案条件。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不给立案,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的立案庭投诉,一定会得到处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关于刑事立案的查询服务,法律有具体的规定,根据查询单位的不同,手续有所不同。依据相关规定,犯罪记录信息的管理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进行。 1、国家机关查询的程序: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信息,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当然仍然应当履行相关手续。 2、律师在犯罪记录查询上的权限 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 3、普通公民的查询权限 普通公民不得随意查询他人犯罪记录信息。 因此,如果要了解刑事案件进展情况。个人无法查看案件进展。可以委托律师向办案机关了解。或本人自行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承办人员联系,了解案件进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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