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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立案后将嫌疑人抓捕归案,被诈骗的钱一般可以追回,不能追回的,可以要求嫌疑人赔偿损失。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
派出所立案后将嫌疑人抓捕归案,被诈骗的钱一般可以追回,不能追回的,可以要求嫌疑人赔偿损失。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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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依法追回。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归案的,可以追回资金或者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审查报告、起诉、报告、自首的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无犯罪事实或者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通知起诉人不立案的原因。起诉人拒绝接受的,可以申请复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收入的一切财产,应当追回或者责令退还赔偿;及时返还受害人的合法财产;没收违禁品和犯罪财产。没收的财产和罚款应当上缴国库,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财物被骗受害人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受理后,对于确有犯罪事实且符合立案条件,予以立案,并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有关证据材料。破案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二、《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能否将钱返还的前提是有钱可还。如果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了涉案赃款或者其本人名下的可执行财产,包括合法正当的收入来源比如工资,会进行扣押或者冻结。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在侦查结束后移送检察院(法院),最后由法院来负责发还工作。如果钱物来源非常清晰,比如属于受害人的被诈骗的钱物,根据有关规定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来发还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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