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新古典犯罪的理论体系

2022-01-25
新古典犯罪论系以Mezger(译为:梅策格尔或麦兹格)、Mayer(译为:迈尔或麦耶尔)、Radbr ch(译为:拉德布鲁赫)为代表提出的犯罪成立理论体系。但是,在新古典犯罪论内部,彼此之间仍略有差别,由于前Mezger的理论设计更能体现出新康德主义“事实与价值二分法”,故笔者特选择Mezger的方案作为新古典犯罪论的主线进行重点论述,以Mayer与Radbr ch的方案作为补充。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