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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除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外,质押的股票不能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
能。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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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不得擅自转让质押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质押股票收益权。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行办理质量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股权质押期间不可以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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