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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可以,对于离婚我们在什么地方诉讼都可以。我们国家法律保护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离婚也是我们的基本权利之一。在婚姻中受到伤害的往...
离婚诉讼,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对方离开户籍地满一年,开具居住证明后可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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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需要以下程序: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申请立案。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以及诉讼费。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比如财产的证据,孩子抚养的证据;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你只能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也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由于你没有结婚证,你得到登记结婚的民政部门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书,法院才受理。房产原则上平分,但如果你们分居20多年,经济独立,小孩由你抚养这么多年,法院也可以不按平均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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