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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如果签订了离婚协议以后,双方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而是到法院起诉离婚,这时候离婚协议法院是不认可的,因为有的当事人为了尽快达到离...
车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车子登记在谁名下、购车款的来源,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车子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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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单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保险,作为一种储蓄性的家庭投资已为许多人所接受。夫妻一方购买的以对方为被保险人且以本人为受益人的保险,在夫妻离异时,保单可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呢?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因此是一种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异,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则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夫妻双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但如果由于投保时间短,此时退回的保单现金价值或许会远远低于所缴纳的保费,这样的话,保单现金价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就会得不偿失。因此,较合理的作法是将保单转让给被保险人,由被保险人支付给投保人一半的保险费用。对于保险金,受益人所享有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因此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二、夫妻共同财产证据怎么收集1、以货币形态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取得。以货币形态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和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现金存款、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认定这些夫妻共同财产其证据载体及来源有:(1)夫妻共同持有的以一方姓名开户的银行存折、存单。同时,对这些证据要另使用生产、经营的执照、投资凭证、知识产权证书、继承或赠与协议、破产安置补偿协议等证据材料予以补强。(2)住房改革管理部门保管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会计资料。这类证据一般难以收集到原件,只能进行复印收集。(3)军人复员时持有的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银行存折、存单。这种证据因为是一方单独持有,一般很难取得。在确实难以取得军人复员时持有的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银行存折、存单时,补救的方法是到民政部门收集复员军人一方的入伍档案材料、复员档案材料、复员当年的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发放标准的公文等旁证材料进行推定证明。收集这些证明材料时肯定无法收集到原件,因此也只能通过复印的方式收集。在能够取得军人复员时持有的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银行存折、存单的情况下,再使用到民政部门收集复员军人一方的入伍档案材料、复员档案材料、复员当年的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发放标准的公文等证据材料进行补强,证明效力更强。2、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取得。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有生产经营设备、受赠的礼物、购买或继承或受赠的贵重首饰、价值较大的图书资料以及生产、生活资料、房屋。一般而言,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证据的收集关系到夫妻双方能否判决离婚,而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的收集直接影响当事人分割财产多少的问题。如果您在实践中,涉及到了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收集,且遇到了不能解决的困难,希望本文能给您带来实质性的帮助。当然,必要时您也可以再向律师咨询。
不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即为共同财产,办理离婚登记前买的为共同财产,办理离婚登记后买的为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和无约定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以下法律条款有助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界定及财产分割时公正地处理。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一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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