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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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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彩礼返还必须是双方为共同生活或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否则一般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的诉求。协商不受此限。
首先需按照前文确定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是否属于彩礼。属于赠与的,无权要求退还;属于彩礼钱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请求退还彩礼钱。那么,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结婚彩礼法律规定如下:1、彩礼一经送出,一般是不予返回的。2、但下列情形例外:(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支付,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上述第(2)、(3)项的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按习俗支付的彩礼的,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三)婚前付款,给付款人造成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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