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为合法征地,应当由省级以上政府审批,政府在审批时同时批复土地征用方案,批文下达后,县级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征用方案制订征地补偿标准,政府...
农民拒绝征地的,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如果还是拒绝征地的,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农民拒绝征地应该申请行政复议,双方达成合意后进行征地;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交由征收部门裁决,裁决不能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征地属于国家行为,达到集体人口的绝大多数即可征地。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1、如果为合法征地,应当由省级以上政府审批,政府在审批时同时批复土地征用方案,批文下达后,县级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征用方案制订征地补偿标准,政府应当公示该标准,被征地人有异议的可申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裁决; 2、如果为非法征地,则补偿安置标准由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被征地农民可以拒绝。
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发表不同意见,可以要求开庭 征地补偿配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法协调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如果承认征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裁决可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