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同居期间的财产应按一般共有处理,即同居一方有证据证明是个人所有的,认定为个人财产,没有证据证明的作为共同财产认定。孩子抚养问题请看下面的条文...
此案的关键就是同居期间的财产登记在何人名下,因为我们国家法律不存在同居共同财产这个概念,你立遗嘱只能分配你自己的财产给小孩,这一点没有问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同居期间得到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的协情况下,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必须根据照顾无过失的第三者的原则进行判决。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和财产,原则上应由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根据当事人获得财产的作用大小,可以确定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买的财产由当事人共有,按部分取得的,可以确定按部分共有。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同居期间,男女双方收入和购买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应当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产可以根据赠与关系进行处理。《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如果达不到协议,共有的房地产或动产可以分割,不会因分割而损失价值,则应分割实物;如果价值难以分割或因分割而损失,则应分割折价或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格。共有人分割的房地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4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323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