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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条件有: 1、约定单方解除权的行使原因; 2、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三、因一方违约而无法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4、其...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违反公司制度; 三、对公司造成损害; 4、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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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这种解除方式适用于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的情形。 2、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职工不用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存在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没有支付劳动报酬、没有按时为职工缴纳社保、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形,职工不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严重侵害职工权益的,职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比如用人单位实施危害职工人身权利的行为,强迫职工从事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等。
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过错解除动合同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如果企业有上述行为的,你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企业,另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3、如果企业没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你要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提前30天通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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