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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
2014年中山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新政:一、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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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6、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2016年公积金会有什么变化?缴存公积金在买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如果老家有房了,还能再用公积金买吗?如果是在外地缴存的呢?又该怎么办?2016公积金政策发生了哪些变化?2016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提取等方面都有了新的变化。2016年公积金政策将迎来什么新变化了购房指南为您梳理了一下。公积金提取变化:公积金提取仅转入个人联名卡拟规定,缴存人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受理管理部应将所提金额划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也就是说,本人的公积金,最终只能提取划转到本人持有的联名卡中,而不能再打入其他银行卡中。而以往的公积金提取,还可以打入申请人提供的其他银行账户中。若这一拟规定正式实施,则将进一步杜绝公积金骗提风险。公积金贷款变化:非京籍可异地使用公积金购房过去,公积金贷款购房规定,并没有对“在工作且具有公积金账户的非籍职工”有过明确要求,但这次的征求意见稿则首次提出了非京籍职工可异地使用公积金购房。在工作且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京籍职工,在行政区域外购房的,只受理申请人在户籍所在省份购买的住房,除和原籍两地外,在其他地区购房的不予受理。同时指出:在行政区域内购房的,除原有材料外,还需提供限购证明。积金存缴变化:56家银行网点可办理公积金服务市民提取公积金可选择就近选择银行网点办理,不用再去管理中心了。为了便利于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合作,现已设有56个银行网点试点办理公积金缴存、支取、查询等服务。这些网点还提供免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服务,除了窗口办理外,现场还有一台柜员机可以自助办理,没有联名卡的缴存职工只要带上身份证,3分钟左右就可以办理好自己的联名卡。此外,最重要的就是职工提取公积金时千万不要存有欺诈做法,一旦骗提公积金则3年内不得申请公积金提取及贷款哦。案例一:人外地缴存公积金可在买房人物:市民刘先生是人,由于工作原因,他在几年前被调到外省分公司工作,并且一直在当地缴纳公积金。今年他的工作重心终于转移到,他也想借此买套小房自己住,前阵子他通过中介挑了一套80多平米的两居室,但是由于公积金一直在外地缴纳,所以不清楚是否能在贷款买房。分析:虽然目前在缴纳的公积金大部分没有实现与外省的互认,但是在去年公积金贷款的政策中,规定曾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户籍职工,是可以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因此案例中的刘先生可持当地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此外,如果购房人曾经在外地居住工作过,后回到继续缴纳公积金的,也可以在开具证明后,将两部分时间一并计算,因此刘先生可以在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案例二:外地人老家有房产可在贷款买房人物:胡小姐是外地人,来已经五年了,此前一直租房住,今年她想在买房,同时将远在老家的父母接过来一起住。在网上她选中了海淀区一套200多万的两居室。她的公积金一直在缴纳,但是她在外地名下有过一套住房,所以她想知道自己能不能再用公积金在贷款买一套房。分析:目前公积金贷款执行的政策是“认房不认贷”,即以购房人名下是否有住房来判断公积金贷款的首套与二套,而这种划定界限仅以地区为标准,类似胡小姐这样的外省市人群,在当地有一套住房,但是在地区并无住房,因此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并且应该被算作是首套房。此外,外省人员在买房时,还需要满足5年的限购条件,拥有市工作居住证或者满五年不断档的社保和纳税证明,才能拿到买房的资格。提醒: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条件一: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条件二: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是:一、为了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对住房的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那么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操作的。二、新出台的《通知》规定了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出具的证明合并计算。各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同时,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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