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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来说,迁移户口在没有当事人及户口迁出(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出具书面的同意证明; 2、并且交验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授权...
1、应该带上当事人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及孩子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有)、当地计生部门开具的介绍信等资料; 2、共同去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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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与户口是否迁移,是没有关系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当事人可以参照《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5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相关资料及手续。《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1、应该带上当事人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及孩子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有)、当地计生部门开具的介绍信等资料; 2、共同去指定的机构(符合条件的医院等),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的血(液)样、(毛发、唾液、口腔细胞)采集手续; 3、再带上该亲子鉴定报告,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去双方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即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未)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未)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未)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没有结婚户口迁到了男方家里,要把户口迁走,是件难事,是件麻烦事。没有办结婚证为什么要把户口迁去?有什么理由迁去?户口没有迁去,必须要你同意才可以迁去,迁去了,必须要他同意才可迁出。让他同意你迁出是最好的办法。还有一个麻烦的办法,先与他办理结婚证,然后再离婚,有了离婚证,就不需他同意,可以直接去派出所迁移户口。没有结婚证迁移户口是自作聪明,自找麻烦,自食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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