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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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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争议应当合理合法的解决,对交通事-故赔偿存在争议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而故意闹-事可以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相关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1、根据行政划分的归属管辖:1、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是发生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2、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设立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二.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时,管辖区域重合时,由事故起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三.根据共同上级机关指定管辖:该管辖权有异议的,管辖权有争议时,共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下级部门管辖。4、直接管辖和交接管辖:1、直接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要时,可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2、交接管辖的情况: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期将案件转移到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行政处罚立案后管辖权出现变化时,不需要移交案件,都有管辖权的,先立案者管辖。例如,价格行政处罚的管辖权限,常常会影响到案件的查处力度,或争着管,或无人管。国家发改委对《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作了比2001年版更详细的规定,如:价格行政处罚由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管辖。市级、省级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等管辖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企业(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除外)的案件以及违反规定收费的案件。对当事人的同一个价格违法行为,两个以上价格主管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价格主管部门管辖。两个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指定管辖。价格主管部门发现所查处的案件应当由其他价格主管部门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价格主管部门。受移送的价格主管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可以直接查处下级价格主管部门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自己管辖的案件移交下级价格主管部门查处。下级价格主管部门对自己管辖的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查处的,可以报请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管辖。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确定,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批准。价格主管部门发现价格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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