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公安局取保候审:案子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批准。 2、检察院取保候审:案子移交到检察机关,由检察院机关批准。不管是在公安局办...
一般不会抓人,但是如果符合逮捕条件的,检察院是可以批准逮捕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委托律师,搜集证据,积极辩护,争取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三十九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第四十条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检察院会视情况给你办理取保候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不允捕,应当解释取保候审,无罪释放。《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出十二个月,监视寓居最长不得超出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寓居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诉讼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职责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寓居时限期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寓居。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寓居,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寓居人和有关单位。 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准许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准许逮捕或者不准许逮捕的决定。对于准许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准许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借口,需要增加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19人已浏览
2,702人已浏览
466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