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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需提交...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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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者是被拆迁人和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那么双方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之后,通常会在30个工作日内,对于补偿方式、金额、搬迁期限等事项做出裁决。如果当事人对于行政裁决不服,那么可以在收到裁决书的60天内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级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达成拆迁协议之后,但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没有履行约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是当事人双方对于安置补偿等问题申请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一方对于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的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实行房屋征收时,政府应该先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然后被征收人在搬迁期限内进行搬迁。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向法院起诉,有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搬迁,那么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要明确,你的房子土地使用权是国有,还是集体。假定你的房子土地使用权是集体的,那么你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依照法律规定,你就是被拆迁人,也就是被拆迁安置的对象。依法房屋拆迁时有两种选择,由拆迁人做补,有两种方式,一个是货币补偿,一个是产权置换。你要是想得到房子可以选择产权置换的方式即可。我讲的是法律的规定,实践中,地方上的权力部分与开发商相互勾结,损害你们的利益。
你的这种情况在拆迁案例中是常见的,但你也不必担心,只要你的理由是合乎法理的,你就会得到合理的处置的,因为政府对于不办理相关审批的目的是防止因为补偿的利益而为的不法行为,故规定了停止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的日期。但这种行为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老百姓的合法利益为目的的。所以说如果你的理由充分、且正当合理,就一定能够得到合理的结果的,因为法律维护的是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其他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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