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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姑姑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不在了,也没有“遗嘱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其遗产应该先归还其债务,...
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要求法院将保存在姑姑手中的分家单保全起来。《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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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说,你爸爸已经不在了,只你三个得了财产的姑姑有赡养你奶奶的义务。原来分财产时实质上你奶奶与你三个姑姑已经形成了这一法律关系。而你后来已经与你姑姑形成了类似于继父母、继子女的关系,按“亲情和道德义务”,你需要的是向你姑姑尽赡养义务,而非如你姑姑说的你自3岁到17岁的抚养费,你奶奶的“抚养费”(赡养费)更与你无关。
以你所述: 1、可以考虑给你姑姑一定的补偿,不一定说死就是5万元,可以协商少一些。 2、房子毕竟是你姑姑盖的,现在政府拆迁,只认可房子是谁出资盖的,而且你姑姑一直在盖屋内居住。 3、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最好能形成书面协议;与开发商签订的安置协议书的人一定要是你,被安置人也要是你,而不是你姑姑。
房屋拆迁的一般补偿: (1)私房补偿: ①未出租私有居住房屋或者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补偿形式为:房屋上的补偿(房产证)人头上的补偿(按户口)房屋上补偿公式:(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②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未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调换。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2)公房补偿:补偿对象为同住人(人头上的补偿)。同住人的认定以户口为依据,参照上海的应安置人口标准。如果是公房的户主,对房屋也有所有权,虽然没有产证,也可以分到房屋上的补偿。 (3)享受过住房政策性补助和拆迁安置的,基于人头上的补偿不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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