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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市内城镇失业者,自与使用者终止劳动(录用)合同或者解除工作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公司持有失业者文件和终止劳动合同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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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收费时间为:(1)累计收费时间不足1年不足2年(收取)3个月(2)累计收费时间不足2年不足3年的是6个月(3)累计收费时间不足3年不足4年的是9个月(4)累计收费时间不足4年不足5年的是12个月(5)累计收费时间不足5年不足7年的是15个月(6)累计收费时间不足7年的是16个月。今后累计支付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费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可以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超过5年的,每超过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实行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制度前,失业人员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在确定失业人员缴费时间时,其视同缴费时间与实际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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