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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为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案件公安拘留期限不得超过1...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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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4、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5、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6、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你的远房亲戚武某被刑事拘留40多天,这已超过了法定的拘留期限,且公安机关仍未对其报请批准逮捕,也不予以释放,县公安局的做法是违法的。武某及其近亲属有权根据上述规定,要求县公安局解除对武某的拘留措施,予以释放。如果县公安局拒绝解除拘留、释放武某,武某的近亲属可向人民检察院反映,由人民检察院监督县公安局纠正其违法行为。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拘留期满后,决定是否逮捕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超过拘留期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赔偿或者释放被拘留人。第六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讯问被拘留人员。发现不应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证明。需要逮捕且证据不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写出批准逮捕书,并将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后,应当根据情况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同时通知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在10天以内,重的不超过15天;行政拘留决定宣布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可以申请行政主体暂停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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