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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以非法同居的罪名起诉对方。离婚诉讼的流程: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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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1、夫妻之间未依法办理离婚后续的,双方的夫妻关系依然存续,不论多长时间,都不得与他人再次结婚。2、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需要依法解除后,才可以再次结婚。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一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共同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二是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任意一方可到法院起诉离婚。3、经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或者经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婚姻关系才算解除,才能与他人结婚。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离婚证是证明婚姻状态的有效凭证,但却不是唯一的凭证。因为在上一段婚姻中,除了可以协议离婚外,当事人还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中,获得的就是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一旦生效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就会得到解除,此时并不需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1、生育权是妇女的基本权利,是否生孩子由妇女本人决定,他人不得干涉; 2、你们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关系。同居关系对彼此没有法律约束力,可以随时解除; 3、你这种情况下把孩子生下来,虽然你们没有婚姻关系,但一旦孩子生下来,孩子的父母就必须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 4、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得逃避。如果你生下孩子,你男朋友就必须承担孩子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直到孩子18周岁。这是强制性的,必须承担、必须支付的。 5、你们这种情况生孩子,属于非婚生子,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将面临罚款等处罚。如果需要法律帮助,随时给我留言,或者电话联系。如果满意,请采纳。并请对我的回答进行评价。你的评价是对律师最大的鼓励与肯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事实婚姻就是周围邻居都知道你们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的。1.要区分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2.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上面是罪与非罪的区分,还有如果离婚的时候被发现是重婚,原则上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而且是法定离婚情节之一,就是哪怕浪子回头了,都没有任何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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