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新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通知说,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3月3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其中个人转让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的...
当赠与双方当事人具有以下三种关系的情况下,可以免征营业税和契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增的二手营业税(新增)应由那一方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1月27日出台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该通知中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这一规定的出台导致了大量关于新增营业税应由那一方交的纠纷,我大年初八第一天刚到律师所上班,就陆续接到至少10个咨询此问题的朋友。 整理了咨询,纠纷主要有下面几种情形: 1,买卖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买房支付所有税费,卖方收实价(净价),对于因政策或法律出台导致新增的税费没有规定。 2,买卖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买房支付所有税费,卖方收实价(净价),对于因政策或法律出台导致新增的税费做了规定,由买方承担。 3,买卖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买房支付所有税费,卖方收实价(净价),对于因政策或法律出台导致新增的税费做了规定,由卖方承担。 但现在存在的问题是不管合同中有无约定,买卖双方都是市场经济利益人,都不愿意承担这凭空多出的几万块。 对于第一种情况,双方对于新增的税费,没有约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即按照法定原则,由卖方承担。 对于第二种情况,由于在合同中已经约定因政策或法律出台导致新增的税费做了规定,由买方承担,因此就应由买方承担。 对于第三种情况,对于因政策或法律出台导致新增的税费做了规定,由卖方承担。由于在合同中已经约定因政策或法律出台导致新增的税费做了规定,由卖方承担,因此应由卖方承担。 当发生此类纠纷时,有约定则按约定,无约定则按法定纳税主体承担。当然最好的方法是双方能够协商,确定一个双方都可以承担的比例,当然这也可能是美好愿望,建议任一方不要轻易的解除合同或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应与律师咨询后,再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通过对方解除合同,否则可能被对方反诉违约,要承担一笔不菲的违约金或损失定金。
当赠与双方当事人具有以下三种关系的情况下,可以免征营业税和契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如果赠与双方当事人之间不是以上的关系,但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2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无论是唯一还是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均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唯一住房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同时刺激第一套和改善需求。营业税满2年的住房免征营业税的减免主要体现在个人购买2年(含)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原规定是:个人将购买普通住房2年以上(含2年)出售的,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价格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营业税减免。正如我们所期待的,房地产市场进入了政策刺激的密集期。虽然政策不一定很强,但政策会不断出台。随着楼市的不断分化,政策调控也将坚持分类调控、因地制宜的原则。这次对四大一线城市的例外对待是另一个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333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0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